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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查看次数:
校属各单位:
今年4月15日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
三、活动安排
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依托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电子屏、校园公众号、视频号和各类社团等平台,通过主题班会、专题网课、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创意漫画和实践课程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教的针对性、时效性。(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安全工作处、各院系)
组织学生参加重点宣教活动。结合当前国家安全形势任务,当前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和在校师生思想状况,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中,上好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要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千万高校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高校国家安全视频公开课、主题作品征集与线上展示、国家安全知识答题、国家开放大学将推出的国家安全系列公开课等重点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学生处、安全工作处、各院系)
积极开展专题主题教育活动。把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安排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中,使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师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要通过趣味问答、主题漫画、律动表演、写心得、倡议书、参与省教育厅组织的“国安在我心”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积极组织创作国家安全教育微视频、微动漫、图解宣传等产品,积极转发主流媒体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内容,悬挂张贴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海报向广大师生乃至社会传递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安全工作处、各院系)
、活动总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经验做法形成总结,简明扼要,突出特色活动和经验做法。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周)前将活动总结电子报送至学校安全工作处(电子邮箱:233157439@qq.com)。
 
                                                    安全工作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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